『壹』 大数据时代,保护人民的隐私是有意义的还是无意义
前一段时间被网上爆出来的很多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让人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更加的关注,在这些信息被泄露的事件里,每次都是几十万条个人信息遭泄露或者贩卖。还有前一段时间东莞的一所公厕里面安装人脸识别地方,同样因为质疑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潜在风险而被停止使用,有人说在大数据时代里,每个人都是透明的,那么在这个时代,保护人民的个人隐私到底有没有意义呢?
一、个人隐私被泄露有哪些危害呢?
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之后,存在着哪些危害呢?首先最直观的是人们可能经常会接到陌生人的电话,这些电话太多,都是一些推销各种产品的推销电话,这电话里面这些人知道你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甚至更为详细的信息,甚至知道你的行踪以及个人喜好等等。相信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会有一点不安全感。而且有一些不法分子拿到个人信息之后还会做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进行诈骗等活动。
『贰』 大数据时代,用户还有隐私吗
当前,数据的数量时刻都在飞速增长。信息分享在全世界范围内越广泛,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人们隐私的任务就越难完成。现如今,人与人之间交流产生的流量远远大于文件传输产生的流量,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以界定为隐私,属于比较敏感的范畴。由此看来,整个互联网都是隐私的,是不可公开的。但是,现有的互联网结构下,你的所有应用对于服务提供商,其实都是透明的。那么,人们既想要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与别人交流,又想要自己的空间不被窥探,这是完全不可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个人自我意识的不断觉醒,中国人才渐渐意识到,隐私,其实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格权利,它与社会的文明程度和人的尊严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与此相对应,在法律对隐私权保护长期缺席后,2010年我国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中,有了明确的隐私权保护条款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程度的快速提升,中国公民的隐私权保护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强化。人们开始采取多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隐私,同时,关于隐私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但是,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公民的隐私面临巨大的挑战简单地说, “大数据”是指利用常用软件工具捕获、管理和处理数据所耗时间超过可容忍时间的数据集大数据和海量数据具有根本的区别:如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是一体两面的, 如果没有后者, 就不可能有大数据;同时, 大数据是在线可及的, 即其数据是永远在线的, 且是能随时调用和计算的除此之外, 公认的大数据的特征还包括:规模大、高速性、多样性和价值密度低等。具体地说, 所谓“规模大”, 是指无论大数据的采集、存储还是计算, 都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所谓“高速性”, 是指其数据流转非常快速;所谓“多样性”, 是指它涵括了多样的数据类型, 如网络日志、音频资料、手机通话记录、视频文件、社交媒体、数字资料、互联网搜索、生物传感器相关的数据等;所谓“价值密度低”是相对于大数据的庞大数据量而言的, 它是指需要对大数据进行“价值提纯”, 即专业化处理, 才能挖掘出其价值。而这一价值提纯的专业化处理犹如“在黄沙中淘金”关于隐私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被广泛认同。隐私作为一种抽象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与使用的方式、情境蕴含了很多种情况与意义, 我们很难用一个单一的定义来穷尽隐私这个概念一般而言, 隐私是指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 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 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在不同的背景下隐私权具有不同的含义。张新宝教授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 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利。”杨立新教授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进行支配的具体权利。”大数据背景下的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网络信息、网络空间不被窃取和打扰的人格权。隐私权包括私生活空间、私生活秘密、私生活的安宁状态等内容。隐私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权利客体是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或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秘密, 该内容具有真实性和私密性。关于隐私权侵权的行为认定, 存在很多抗辩事由, 比如口头传述不足以引起严重伤害、当事人的同意以及公众的知情权等等, 隐私权的价值在于个人的自由、尊严和安全。
『叁』 大数据时代,人们就注定没有隐私吗
这个很难说啊,赶上这个时代了,还真不好说啊。其实吧,早就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了。你的数据网上都有的,除非你从来不在互联网活动,七八十岁的人网上估计是没有他们的任何数据的,活在这个时代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肆』 个人信息管理堪忧,大数据时代为何没有隐私可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许会发现,当我们要买某样东西的时候,习惯性地在某宝先搜一下,当时是在电脑上搜的,浏览了几家产品,也就过去了,但是到了晚上浏览手机头条时,就不断地有某样东西的广告推到我手机上,这点真的让人细思极恐,在电脑上搜索的信息关注已经快速传递到手机上,看样子大数据时代没有个人隐私可言这句话是真的!在大数据面前,人们不了解他们自己,但是大数据却把人们看了个彻底!
在大数据时代每一个人几乎都是透明的,那么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不被侵犯,是现在最重要的课题。
『伍』 在这个大数据互联网时代,我们还有隐私可言吗
我们当然没有任何隐私呀,因为大数据深入到人们的每一个生活的角落,让人无处可藏。
『陆』 大数据时代,没有隐私!
只要不使用微信支付宝就可以减少隐私泄露
『柒』 大数据时代无隐私与自由有什么关系
当前,数据的数量时刻都在飞速增长。信息分享在全世界范围内越广泛,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人们隐私的任务就越难完成。现如今,人与人之间交流产生的流量远远大于文件传输产生的流量,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以界定为隐私,属于比较敏感的范畴。由此看来,整个互联网都是隐私的,是不可公开的。但是,现有的互联网结构下,你的所有应用对于服务提供商,其实都是透明的。那么,人们既想要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与别人交流,又想要自己的空间不被窥探,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希望政府加大立法制度的同时,企业自身也设定相关规则实现自我管控。自由(freedom/liberty)是一个政治哲学(political philosophy)概念,在此条件下人类可以自我支配,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学术上存在对自由概念的不同见解,在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上有所不同。自由的最基本含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束缚、控制、强迫或强制),或者说限制或阻碍的不存在。“自由”在中国古文里的意思是“由于自己”, 就是不由于外力,是自己作主。在欧洲文字里,,“自由”含有“解放”之意,是从外力制裁之下解放出来,才能自己作主[1][2]。“自由”的精辟解释是:没有外在障碍而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行为。据阿克顿勋爵(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Acton)统计,众多思想家对“自由”的界定竟有 200余种之多。所以,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说“自由是一个变色龙似的语”。自由广义的来说是动植物在法律范围内一切不受约束的行为。
『捌』 大数据时代我们的隐私真不重要吗
大数据时代我们的隐私真不重要吗?想象一下有人在你背后谈论你。现在设想一下,这样的谈话就悄悄发生在你家客厅里,而你却无法听到。这就是印度创业企业SilverPush的做法,该公司在电视广告里嵌入听不到的声音。广告播放时,会发出一种高频信号,安装有内置SilverPush软件的应用的手机或其他设备可接收到这种信号。这种“配对”——目前是针对印度消费者的——也会识别出用户附近的其他设备,让该公司得以监控他们在这些设备上做些什么。这一切都在消费者无知无觉的情况下发生。这种“跨设备跟踪技术”——包括Adobe在内的其他公司也在探索此技术——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这个新时代是所有人——政府、公司、慈善机构和消费者——将不得不应对的。不久前,英国皇家统计学会(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在温莎(Windsor)城堡召开了一次大会,思考大数据带来的挑战。大数据是一个被滥用、内涵解释欠清楚的术语,既指我们的设备产生的海量信息流,也指把这些信息整理为分门别类的一股股具有揭示性和预见性的信息流的潜力。这次大会召开得正是时候:围绕日益增加的数据使用的伦理和治理可谓一团糟。目前迫切需要就这些海量数据应当如何收集、存储、相互参照和利用展开公众讨论。有人对大数据可能催生医疗革命感到兴奋:比如说,在疾病爆发时,可以为了更高的利益挖掘搜索数据。然而,如今,当出现糟糕情况时,公众讨论很大程度上变成公众的强烈声讨。英国媒体监管机构英国通信办公室(Ofcom)的一份报告显示,英国成年人平均每周在线时间超过20小时。科技对我们生活的巨大影响,意味着我们的行为、习惯、欲望和抱负都可以通过触摸屏和键盘操作显露出来。这使得对在线行为的分析成为一座新的金矿。个人数据就像金砂,每次我们随意对一家网站的条款与条件点击“确定”时,就把我们的个人数据交了出去。这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我们中大多数人都是不假思索地点击的(不过,条款与条件通常是难懂的法律措辞)。那么,我们对自己的个人数据随后被使用的各种情形是否行使了知情同意权,就成了疑问。为了证明这一点,一家安全公司在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设立了一个公共WiFi热点,并嵌入一个“希律条款”(Herod Clause),要求用户承诺永远放弃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很短时间内,就有不少人为了免费上会儿网稀里糊涂地放弃了自己的孩子。除了法律挑战,关于网络公司及其消费者之间公平与恰当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我们也很少进行过独立的审视。Facebook在这一点上便曾引起众怒,因为它为了做一个心理实验,对近70万用户的动态消息动了手脚。用户们声称,他们被那项研究给耍了,研究结果显示,那些接收到更少积极消息的人更可能写出消极的内容。Facebook反驳称,他们已获得了用户的同意。不久前,欧盟通过了数据保护规则,新规允许对侵犯隐私的行为处以高额罚款,这或许能阻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用户不再像以往那样无论代价如何都只能被动同意了。第二个挑战源自各种设备绕过人类、直接彼此对话的所谓物联网。所以,我的智能冰箱在储存消耗光了的时候可以自动给超市发电邮,要求补货。但这也可以意味着,我的那些“八卦”的设备构成了一张电子间谍网,它可以绘制出一幅有关我的饮食与其他癖性的极其详尽的图画,令人担心隐私暴露。实际上,在不久前的一个机器人学大会上,技术专家们把机器人收集数据(尤其是在私人住所里)的能力认定为大数据领域最大的单个伦理问题。除了欧盟新的数据保护规则外,我们也需要更软性的方式:一个由专家和非专业人员构成的机构,为这一快速发展的领域带来知识、智慧和判断力。眼下,美国已有了一个由律师、哲学家和人类学家组成的大数据、伦理与社会委员会(Council for Big Data, Ethics and Society)。欧洲应当仿效美国的做法,因为正如温莎大会上的一连串趣闻所显示的那样,公司和学术界人士在这个数据丰富的新世界航行时,似乎没有带上伦理指南针。2012年,一家俄罗斯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Girls Around Me”的应用(App),可以汇集公开可见的信息,在不经使用者附近女性同意的情况下显示她们的实时位置和照片。这款跟踪骚扰者梦寐以求的应用被撤下了。“平方英里”(Square Mile,即伦敦金融城,因面积正好1平方英里得名——译者注)的高科技电子垃圾箱捕捉来自智能手机的信息,以跟踪不知情的机主的行踪,从而针对他们发布广告,这些垃圾桶因令人毛骨悚然而被取缔。同时,一名科学家做了一款软件,能够通过彻底搜查推特(Twitter)人脉图,推断一名推特用户的种族、甚至宗教,这引发了使用公开发言推断私人信息是否合法的疑问。我们是否如一名律师所认为的那样,需要出台防止个人在线角色被滥用的法律?我们有了可穿戴设备,这些设备像圣诞老人一样,在你睡着时注视着你,也知道你何时是醒着的。一家公司有可能找到推断你近来生活是否积极向上的办法——通过分析社交媒体发言表现出的情绪、访问慈善网站以及核查你的银行存款余额和健康追踪。这证明:并非仅仅因为大数据使某事在技术上具备可行性,就意味着我们应该那么做。